日本夾娃娃與「風俗營業法」有關!睽違20年修正景品價格上限,玩具業者表示鬆一口氣

各位讀者想必知道,在台灣,「電子遊戲場」經常被認為是帶壞小孩的產業。但即使是在遊戲中心相當風行的日本,遊戲中心其實也在「風俗營業法」(簡稱風營法)的管轄之下。

若是想要開設遊戲中心,在正式營業之前,都必須要得到「風俗営業許可」,並符合一連串的要求才能合法營業。而大家所熟知的夾娃娃機,也同樣受到風營法的管轄。

在風營法中,有著「禁止提供賞品」的規定,明文說明「不可因客人的遊技結果提供相應的賞品」。無論是現金、禮券、物品,還是店家的折價券、兌換券,或是點數,通通都是不行的。

那麼,現在那些我們熟知的娃娃機與其中的景品,又是怎麼來的?

原來,在遊戲中心被納入風營法規範當時,還有許多以小朋友為客群的彈珠台等遊戲機,充其量不過也就是投入10圓,然後拿個口香糖或是紀念硬幣的等級。這要說是賭博,又實在是太勉強。

於是,在考慮物價水準,以及業界團體向警察廳多次陳情、並嚴格以自主規制規範後,結果就是警察廳有著一個「這個價格以下不抓」的容忍地帶。

1986年的獎品售價上限是200日圓,1990年是500日圓,然後1997年是800日圓。

雖然嚴格來說仍是違法,但是警察廳基於風營法等等的「解釋運用基準」,明確表示「如娃娃機等機台,提供給消費者的獎品價格低於XXX日圓以下者,視為不符合『因客人的遊技結果提供相應的賞品 』之定義」。形成了奇妙的灰色地帶。

而這個「不違法價格」睽違25年,終於又得到了提升。

今年3月1日,警察廳宣布關於「風俗營業等規制及業務適當化等相關法律之解釋運用基準」(風俗営業等の規制及び業務の適正化等に関する法律等の解釈運用基準)的新消息,將景品的上限價格由「800圓以下」更改為「1000圓以下」。

這個消息讓許多玩具製造商都相當振奮,比如日本娛樂產業協會(一般社団法人日本アミューズメント産業協会JAIA),就直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鬆了一口氣:

「協會一直有向警察陳情相關事項,對於這次的價格提升,我們感到相當滿足。20幾年來,業界一直維持著800圓以下獎品的標準,對於製造商來說,中國的人事費用連年攀升,以800圓的低價來製造獎品,實在是相當難以維持該給顧客的獎品品質。

某方面來說,這個改正可以說是雙贏的結果,業者們能夠使用更加高價的獎品來吸引人氣,而消費者未來也能夠入手品質更好的獎品,也是好事一樁吧。

新聞來源: bengo4 maedatsunehi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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